关于开展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荣誉评选活动的通知

所属分类:协会动态 阅读次数:4501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7日 14:34:55


各设区市广告协会、韩城市商标广告协会,省广协会员,全省广告经营单位及广告界同仁:

栉风沐雨四十载,逐梦扬帆新征程。为热烈庆祝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陕西广告业40年发展历程,协会即日起开展“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荣誉评选活动”,隆重表彰在广告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卓越成就的会员单位和广告人。

请按照《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荣誉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确定的评选范围、荣誉设置、评选条件及标准、申报材料进行申报或者推荐。经协会组织评审认定、公示等环节后,在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

申报各项荣誉请登陆陕西省广告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xadmh.com),账号登录进入会员中心的“荣誉申报”,点击“去申报”,根据申报情况点击“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在线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日,无特殊事由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伍盈

联系电话:13201565441、029-81889709

通信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绿茵路1号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让我们共同见证陕西广告行业的辉煌时刻!



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荣誉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纪念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的辉煌历程,表彰在广告行业取得卓越成就,对协会建设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激励行业创新与传承,推动陕西广告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省广告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协会会员参与评选的宣传、推荐、申报、评审等工作。

第三条 本次评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实施。

第四条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以来的历届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及历届单位会员的员工、陕西院校广告教育工作者和与历届会员业务相关的广告主。

第三章 荣誉设置

第六条 本次评选设置单位荣誉和个人荣誉,具体如下:

(一)单位荣誉

1.特别贡献奖

2.杰出贡献奖

3.突出贡献奖

4.新锐进取奖

5.卓越品牌广告主

6.乡村振兴先进单位

(二)个人荣誉

1.广告功勋人物

2.广告楷模人物

3.广告先锋人物

第四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单位荣誉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年报合格,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各项信誉良好,近2年来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主要负责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发布的广告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风尚,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政策的要求,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三)主业突出,经营活动有利于促进陕西经济发展,经济效益显著,在全省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本市(区)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第八条 个人荣誉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与广告宣传导向,无违法记录;

(二)工作成绩突出,关注行业发展,热心广告事业,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在广告创意、策划、执行、教育、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成就,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第五章 评选标准

第九条 单位荣誉评选标准如下:

(一)特别贡献奖:企业注册成立并在广告行业经营30年以上,在行业内具有深远影响力,对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杰出贡献奖:企业注册成立并在广告行业经营20年以上,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对推动广告行业发展有显著贡献。

(三)突出贡献奖:企业注册成立并在广告行业经营10-20年,在特定领域或市场内表现突出,对广告行业的某一方面有显著推动作用。

(四)新锐进取奖:企业成立10年以内,且在2024年广告经营额同比显著增长,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五)卓越品牌广告主:作为广告主,与陕西省广告协会会员有长期合作,通过有效的品牌营销策略取得了卓越的市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对提升行业形象有积极作用。

(六)乡村振兴先进单位:评选2024年通过广告设计、广告宣传、广告渠道等,在提升陕西乡村产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农产品销售、带动乡村旅游发展、传承与弘扬乡村文化、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加村民就业机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单位。

第十条 个人荣誉评选标准如下:

(一)广告功勋人物:在广告行业从业30年以上,对广告行业的发展有深远影响,是行业内的领军人物或重要推动者。

(二)广告楷模人物:在广告行业从业2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广告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有显著贡献。

(三)广告先锋人物:在广告行业内有显著成绩,展现出创新思维和领导能力,对广告业的未来发展有激励作用的青年广告人。

第六章 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荣誉需按以下内容提交申报材料:

1.《陕西省广告协会40周年单位荣誉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与评选标准相关的主要工作成绩书面材料;

4.近两年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

5.各类证明资料、图片等。

第十二条 申报个人荣誉需按以下内容提交申报材料:

1.《陕西省广告协会40周年个人荣誉申报表》

2.与评选标准相关的主要工作成绩书面材料;

3.近两年个人获得的与广告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4.各类证明资料、图片等复印件。

第十三条 申报各项荣誉请登陆陕西省广告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xadmh.com),账号登录进入会员中心的“荣誉申报”,点击“去申报”,根据申报情况点击“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在线提交。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并作以承诺。如发现虚假、瞒报行为,则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得荣誉的,将予追回并责成公开道歉。

第七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 本次评选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自愿申报。按照本办法自愿填报申报材料,也可以推荐符合评选范围、条件及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审认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召开陕西省广告协会会长办公会进行最终评审和认定。

(三)公示表彰。对本次评选评审认定结果,将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获得本次评选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将在陕西省广告协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杯(章)和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广告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