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告协会网 杨志辉 任永涛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华商标协会与陕西省广告协会在2016年5月14日签署的中华商标协会陕西省广告协会战略合作协议精神。2016年8月12日至13日,省广协派出杨志辉、任永涛两名同志参加了中华商标协会在宁夏银川举办的“商标审查、评审与诉讼实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为帮助广大企业商标法务人员、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干部、律师、商标代理人等相关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培训邀请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有关专家就商标审查、评审与诉讼实务有关内容进行授课。来自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等有关商标工作近200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开班式上,中华商标协会法律部赵颖主任为参训学员介绍了中华商标协会近期的工作情况,通报了中华商标协会关于举办2016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的筹备情况,并邀请大家参加今年10月将在江苏昆山举办的“商标品牌节”。
培训第一天,商标局异议裁定一处伍葳副处长解析了商标异议案件的审理与典型案例,围绕商标异议实质审查法律适用与异议实质审查流程问题,结合真实案例进行透彻的讲解与分析;商标局地理标志审查处副调研员王海滨就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审查问题为学员授课,围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制度就我国地理标志商标审查、注册等问题进行详细解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陶钧围绕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商标类案件若干法律意见进行解读,详细介绍了2015年北京高院审理案件的总体概况,并深入解析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和商标民事案件若干法律问题,与参训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培训第二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理五处李晓力处长以“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判定”为主题做精彩授课,她结合实际案例生动、详细的阐述了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审理标准,分别从适用的法律依据、适用的要件、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其他合法在先权益等方面作案例分析和专业授课;商标审查中心审查一部审查一科张伟华副科长就“商标实质审查之禁用条款的审查问题”为学员授课,他围绕商标实质审查概念、商标实质审查标准依据、商标实质审查禁用审查的法律依据、商标实质审查禁用条款(合法性)的审查等方面,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了透彻的讲解和分析;超凡股份合伙人、律师杨静安以“三年不使用案件的实践与策略”专题进行主题授课,主要阐述了四个方面内容: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概况、使用证据要求与焦点问题、撤三申请的实务与技巧和应对撤三的策略与要点;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王晔以“品牌国际化与商标保护”为主题授课,指出品质与品牌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商标注册是对品牌的法律保护,提出企业要走出去必须拥有自主的品牌和商标,在国外注册商标越早越好,一定要先于市场扩展的步伐,实行注册先行,确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理二处林丽娟副处长围绕因特定关系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的判定进行专业解读,结合真实案例深入解析了关于“在先使用”的判定、关于“常见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的判定、关于“常见的其他关系”的判定、关于“明知”的判定和关于“串通合谋”的判定等问题。
课后,授课专家就所讲授的问题与参训学员进行了积极讨论,对学员提出的疑惑给予详细解答。参训学员纷纷表示专家所讲授的商标专业知识丰富实用、针对性强,对商标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的提高都很有助益,收获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