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 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从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5个方面出台50项具体举措,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迎难而上、发展壮大注入动力,为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举措》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发挥省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举措》要求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持续加快政企协同办电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功能。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城乡全覆盖,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同时,《举措》还要求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等,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举措》要求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不断拓展电子缴费方式,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举措》要求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公布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必要干扰。
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举措》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重大政策评估试点,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汇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转办督办,畅通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记者:苏怡)
■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 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从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5个方面出台50项具体举措,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迎难而上、发展壮大注入动力,为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举措》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发挥省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举措》要求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持续加快政企协同办电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功能。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城乡全覆盖,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同时,《举措》还要求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等,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举措》要求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不断拓展电子缴费方式,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举措》要求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公布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必要干扰。
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举措》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重大政策评估试点,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汇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转办督办,畅通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记者: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