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为宣传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增强互联网企业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服务陕西广告业健康发展,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陕西省广告协会在西北大学成功举办2023(第二期)广告审查能力培训班。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处长张钰、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学系主任杨立川、省广告协会会长张炜出席并致辞,培训班由省广告协会秘书长方峰旭主持。省委网信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北大学、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的5位专家授课,解读《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剖析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例、讲授互联网广告合规实务。部分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协会工作人员和广告企业、媒体单位、互联网平台、网络营销机构从业人员,以及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师生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张钰在培训班上指出,当前互联网广告展现形式和广告交互方式日趋多样,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广告发展势头迅猛,弹窗广告、算法推荐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产品或者服务的种草式“软广”层出不穷。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为建立公平、安全、正向、积极的互联网广告营销秩序提供了新的规范保障。
张钰介绍,近年来,广告监管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工作要求和省局党组工作部署,坚持“正导向、严监管、增活力、促发展”工作思路,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不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竞争秩序,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张钰强调,广告监管工作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规范,严厉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问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法广告,尤其是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严肃政治议题开展商业营销炒作、损害国家尊严的广告违法行为,这也是所有广告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决不能在广告导向上发生问题。
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程永生
在授课中详细解读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指出大众媒介平台上的自媒体账号,均需遵循《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介绍了实施互联网广告业务的单位,需建立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配备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核人员或者设立广告审核机构。强调商家在短视频平台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提醒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应当关注平台内自媒体账号发布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发布。
典型广告违法案例剖析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田军
在授课中介绍了我国广告业发展基本情况,指出近年来违法广告案件总量出现反弹、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仍是监管执法重点、虚假广告违法案件仍然突出等情况,指出特定情况下的直播带货也属于广告行为。深入剖析了网络商业宣传、直播带货、促销活动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强调广告审查务必注意禁止出现广告导向、敏感事件、违背公序良俗、虚假宣传等问题。
田军在授课后与参训学员进行了问答交流,现场回应了大家在工作中遇到法律困惑和疑难问题。
《广告法》条款细则解读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龙
在授课中介绍了《广告法》特点,结合典型案例生动、细致地解读了《广告法》条款中的广告禁用语、极限词汇、医疗广告禁止项和广告代言人规定等。在讲解互联网广告总体要求时,指出种草、达人探店、直播带货等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在线内容安全与用户控制
数字广告业务合规与问题展望
——省委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监督处马宁
在授课中系统介绍了数字广告内容安全和用户控制,列举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九不准”基本要求。讲解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强调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
互联网广告监管与合规实务探讨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丛大勇
在授课中介绍了互联网广告监管法规的发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在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认定标准、审查程序、广告可识别性的要求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履行义务等方面的主要变化。提示互联网广告必须坚持正确广告导向、确保广告内容真实、避免使用绝对化用语和不得发布禁止发布的广告等。
培训授课结束后,省广告协会组织了考核测试,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参训学员,将颁发省广告协会《广告审查能力证书》。
本期培训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既有法规解读,又有案例剖析,既有实操指引,又有问答交流,受到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工作严肃性和开展广告合规审查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学以致用,履行好广告审查的职责,发挥好确保广告真实合法的第一道屏障作用。
省广告协会将继续担当好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发展之间的桥梁纽带,引导行业合规自律,引领行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探索促进广告产业规范发展的措施办法,营造良好行业生态,为促进陕西广告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