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广告政策法规 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阅读次数:1533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08:55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十周年系列主题宣传之一
健全广告政策法规 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广告业连接着生产经营与消费,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和“助推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广告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广告市场规模稳居世界第二,年度广告业务收入更是突破万亿大关,广告业助力畅通循环、提振消费的作用不断增强,广告作品弘扬正气、传播文明的成效更加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作为规范广告活动、引导行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自2015年修订以来已历时十年,见证和推动了我国广告业在新时代的发展。十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广告法》为统领,切实履行好广告监管与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责使命,持续加强广告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千行百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制度引领,健全法规体系
201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以新《广告法》施行为契机,以构建系统完备、彼此协调、务实管用的广告监管法规体系为目标,顺时顺势加快推进配套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对广告业新问题进行适应性调整,为规范广告业合规有序发展搭建“四梁八柱”。共制定、修订7件部门规章,废止19件部门规章和44件规范性文件,取消广告发布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审批、烟草广告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大幅降低广告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广告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以有力有序的法治体系建设推动广告监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更好适应数字经济广告运行发展的新阶段新特点新需求,及时出台互联网广告监管部门规章,既充分考虑互联网广告新业态技术密集、迭代快速的实际特点,又全面考量线上、线下广告监管规则的统一和平衡,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广告各方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新型广告业态进行规范,有效填补互联网广告法规制度空白。
江苏、浙江、甘肃等省在遵循法制统一性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广告业发展实际,出台广告领域地方性法规,在优化广告审批制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要求、细化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规则、确立对互联网广告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等方面作出更加具体细致的规定,在审慎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界定广告监管规制范围和尺度、平衡好消费者与广告经营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规则、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地方广告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优化产业政策,激发发展活力
自出台我国首个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广告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遵循新《广告法》立法精神,结合广告业发展新趋势,相继印发“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广告产业发展规划,聚焦对广告产业发展方向的引领,强调以广告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广告产业发展水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和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优化广告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文化建设事业费阶段性减免征收惠企政策,有效减轻广告业经营主体税费负担,进一步激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能力,支持并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天津、河南、山东、湖北、安徽、四川、广东等14个省(市)发布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出台“广告业十条”支持政策,上海制定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政府性融资担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扶持等多方面优化政策法规,以高效集成的政策供给提振市场发展信心,助力广告业与实体经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广告业积极参与我国产业链全球布局,为广告产业发展提供宽广市场与强劲动力。
细化意见指南,适应业态变化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与时偕行,聚焦医疗美容、校外培训、明星代言等新兴业态和重点领域,制定指导意见,分业态、分行业、分领域细化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积极向社会阐明广告监管执法的监管理念、执法考量和处罚尺度,既让制度更明确,也让执法可预期,让广告监管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聚焦广告监管实践中违法问题较突出的绝对化用语、广告可识别性等问题,发布执法指南,在细化明确广告合规要求的同时,结合法律本意和执法实践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可以依法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情形进行了阐释,避免“一刀切”机械化执法,更好实现监管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江苏等地出台商业广告代言监管执法指南,将以“种草笔记”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纳入监管范围。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等地从规范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化妆品广告宣传、网络直播营销以及医疗美容商业宣传等方面作出合规提示,列明负面清单。四川出台广告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法治框架下给予经营主体更多容错纠错空间,护航企业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加强标准建设,夯实技术支撑
广告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VR技术等新科技在广告创意生成、精准投放和传播展示等过程中大量运用,推动广告业快速发展。强化广告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成为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重要技术支撑。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广告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探索建立标准体系架构,完善政府主导、协会驱动、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广告标准化工作格局。发布互动广告、广告信息分类与编码领域等多项国家标准,持续优化标准供给。
陕西、浙江、上海等地围绕广告监测、直播电商、数字广告、个人信息保护等互联网广告领域重难点问题,相继制定《广告监测数据规范》《绿色直播间运营规范》《数字广告行为规范》《数字广告用户信息保护》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细化广告监测技术流程,明确互联网广告活动规范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以科学严谨的标准促进科技向善,助力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
深耕厚植、精进臻善。经过十年的砥砺奋进和探索创新,以新《广告法》为主干,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及产业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广告政策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为中国广告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赓续前行,奋楫争先。新兴数字技术的井喷式发展必将给广告业带来深刻变革,中国广告业正迈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新阶段,迫切需要更加科学公正、更为开放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广告业在新赛道上行稳致远提供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把握时代脉搏、坚持守正创新,持续破解广告监管难题、完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为广告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